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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租的店铺由于整幢楼的下水总管从我店里过,而且房东让二楼的下水管通过我店铺里,并且没有连接起来,而是中间搞了一个洗水池连接,也就是二楼的下水,经过挂在我店铺楼顶上的洗水池再流到到总管里面去的,就这样总管堵住了导致,水从从我店铺楼顶上的洗水池溢出来,流到我店铺的墙上去,损坏了我挂墙上的字画,从开始漏水到维修,前后十天时间,我因此无法正常营业,现在房东不予赔偿我的经济损失,而且店铺还在一直有漏水问题没处理好,房东过来要房租,说不给就给我搬走,我要怎么样找回我的损失,请问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谢谢,我因此无法正常营业,说不给就给我搬走,我要怎么样找回我的损失,请问这个问题怎么解决谢谢

合同纠纷 2019-05-22 08:5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一、你邻居的房屋位于你房屋的上面,你和你邻居属于相邻关系。
    二、不动产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处理相邻关系,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你邻居没有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修,没有正确处理截水方面的相邻关系,因此对你造成损失,应该予以赔偿。
    三、你邻居有义务对其房屋行使管理职责,其有义务及时对老化管道进行维护。现在管道老化导致漏水,证明了你邻居没有对房屋行驶管理职责,你邻居存在过错,因此对你造成的财产损失应该予以赔偿。损失应该按照损害发生时的市场价格确定。如双方对损失数额存在争议,应该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鉴定机构对损失数额进行鉴定。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不然,劳动者反映到劳动局、仲裁委员会处理,追究补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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