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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给别人担保,贷款人跑了,放贷的人把我的车扣了,我怎么办才能自己受害最小

综合法律 2019-06-13 17: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保证人为借款人提供一般保证,出借人仅起诉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借款人为共同被告;出借人仅起诉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不追加保证人为共同被告。
  • 仅是因贷款还不起跑路,构不成犯罪。
    拖欠贷款被法院起诉判决后,如果贷款人有能力偿还而拒不归还,情况严重的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当然,确实没有能力偿还,不会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 贷款人跑了如果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可以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按下列方法处理:
    1、连带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或者对办证方式未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  
    2、如果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债权人可以要求担保人在担保合同期限内承担担保责任,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担保人不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诉讼,要求判决还款。  
    4、对于担保人的唯一住房,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条规定的情形,可以予以执行。
  •  债务人逾期不偿还债务,作为担保人有以下几种维权途径:
      第一,如果是一般保证,债权人在向保证人主张权利的时候需要先向债务人诉讼,否则无权直接找保证人承担担保责任;
      第二,如果是连带保证责任人,债权人可以直接找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第三,在债务人逃跑后,担保人可以直接告知债权人债务逃避债务的事实,要求债权人采取法律手段维权;
      第四,如果债权人怠为行使权利保证人可以承担保证义务后,向债务人追偿。 由此可以看出,如果贷款人没有还款而逃跑的,担保人通常还是应当履行担保责任,但是可以向债务人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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