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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下他出轨了!,我可以让他净身出户吗?还有我可以告他重婚吗?他们住在一起过

离婚 2019-05-21 06: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仍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
    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以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生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常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戚朋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 我国对于离婚赔偿有明确的规定,并不是婚外就一定会净身出户,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不可能的。《婚姻法》规定了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多数人想当然地认为一方出轨了,另一方就可以提出赔偿请求。
    实际上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只是列举了以下四种情形: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实施家庭暴力的、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显然,一般的“出轨”行为,并不属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可以提出损害赔偿的情形。

  • 一、我国的婚姻法没有这项规定,但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对重婚和与他人同居等出轨行为有规定要承担赔偿责任,但赔偿的金额并不足以令过错方净身出户;
      
    二、法律依据:《婚姻法》(2001修正) 第四十六条 【损害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法律规定男女享有婚姻自由,包括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因此,如果你认为无法继续生活下去,则可以提出离婚。
    2、离婚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是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到民政局办理,如果对方同意,则你可以通过此方式离婚。诉讼离婚是指一方不同意,则另一方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法院判决离婚。
    3、如果有证据证明男方出轨,则你可以要求男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同时亦可以要求法庭判令男方少分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你想他一分钱都无法拿到,这需要他的同意,否则无法达到你要求的净身出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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