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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广东东莞XX的,到南宁一家私立医院看病,该医院不是医保定点医院,那么我的新农合能报销吗

保险纠纷 2019-05-19 14:11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职工工伤,应该进行工伤认定,经过认定工伤,医疗费一切由工伤保险支付,不能使用医疗保险,医疗保险是治疗职工生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使用的, 如果没有经过工伤认定,或者认定不是工伤,只能用医疗保险报销
      
    1、按照《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医疗保险与工伤保险是不同的险种,基本医疗保险是保障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基本医疗需求(主要用于一般的门诊、急诊、住院等费用),而工伤保险是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2、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应由单位在1个月内报当地劳动行政部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若被认定为工伤待伤情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评定的伤残等级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如住院伙食补贴、护理费、停工留薪期的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
  • 新农合的报销流程及条件:
      医疗费用实行现场报销,由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在收费时进行减免,医院按月对减免情况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门诊医药费用报销仅限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县及县以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医药费用不予以报销。住院县内不实行转诊制度,到县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转诊制度。
      不能报销医疗费的情况:
      
    (1)住院陪护费,脏器移植,《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以外的自费药品及自购药品费用,救护车及其它交通费。
      
    (2)打架斗殴、酗酒受伤、吸毒、戒毒、自杀、性病治疗、交通事故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3)残疾辅助器具,整容矫形、镶牙、配镜等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4)婚检、计划生育手术、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5)非病情需要不经批准或到非定点医院住院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
      
    (6)核磁共振等超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规定的自费检查项目。
      
    (7)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不予以报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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