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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每个月都在还欠信用卡的钱,可是还没还完还差几千块钱,银行要求一次性把剩下的还完,请问我不还的话是不是犯罪了?我现在每个月都在还欠信用卡的钱,银行要求一次性把剩下的还完,请问我不还的话是不是犯罪了?

银行 2019-08-01 08:4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主观目的来定性,如果是以出卖为目的而购买,就构成贩卖毒品罪,如果是以吸食目的购买,数量较小的不构成犯罪,数量较大的,以非法持有毒品定罪。
      法律依据:
      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 因或者甲基苯丙 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 你好,主张偿还的诉讼时效为2年,超过的一般视为放弃诉讼追偿的权利;诉讼时效因债务人承诺限期给付情况而延长(一般可以书面承诺和口头承诺录音为证据证实这事)。 首先要写一份合格的起诉状,诉状的内容包括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明确的姓名、住址、职业、年龄、工作单位等)、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其次,要提供主要证据的复印件以及原告身份证复印件。
  •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 凡是上征信的银行业务,如贷款、信用卡都有一个期限。
    第一个是期限是三个月。也就是说三个月内不还,你就成为了黑户。三个月内还,你就是记录有逾期而已。
    第二个期限是四到六个月。
    这三个月内是银行催款阶段,包括委托银行自己的律师团。建议这些时候还点,哪怕还几百块都行。
    第三个期限是七到九个月。这三个月银行都不断想办法发律师函到你的老家,以及通过其他办法到你家找你,有法院的人,有派出所的人。
    第四个期限是十个月到十二个月。这三个月,是看前面的第三期限决定的。最狠心的情况是:银行没有任何跟你协商的余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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