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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假日没有3倍的工资,因事休班除工资外还要交20元罚款,请问合理吗,月工资3000因一点小事却要罚款100元,请问这样可以吗节假日没有3倍的工资,因事休班除工资外还要交20元罚款,请问这样可以吗

劳动纠纷 2019-06-23 17:1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可见公司是有权扣除工资的,但公司扣除劳动者工资的条件和方式有相应的规定
    (1)在实现条件上,a、损害是因劳动者本人原因,即劳动者本人应该有过失;b、劳动合同对此种情况应当有约定,如果劳动合同中对此没有约定,则用人单位无权要求追偿。用人单位如果想实现追偿权,以上两个条件缺一不可。
    (2)在实现方法上,a、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是未来的工资,而不是过去的工资。b、扣除的比例不得超过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因此,用人单位特定条件下是可以扣除工资的,但扣工资有严格的标准和相应的限制。
  • 申请开通网上银行办理该手续时,司机需携带指定银行卡到指定银行各网点柜台申请,并与银行签订开通协议后进行注册。持有交管部门指定银行卡的客户,填写好《中国XX银行电子银行个人客户注册申请表》,并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即可在柜员的帮助下完成网上银行注册。
    先缴费,后领处罚决定书在网上银行缴纳罚款后,司机可到违法行为任意地交通队执法站领取处罚决定书,或去银行网点柜台业务窗口领取缴纳罚款收据。对于现场违法行为罚款,只要银行卡上记录有信息的,无论罚款金额多少,都可以通过网上银行缴纳。
    不能网上缴费的情况并非所有“非现场处罚”都能通过网上缴罚款。如果待处理违法行为记分达到或超过12分,司机就必须去交通队执法站办理。同时,如果单笔罚款额超过了200元,比如“超速50%以上”,也不能通过网上银行缴款。
    在网上处理“非现场”时,不能提供图像或视频证据,司机如果对违法行为有异议,也只能先去交通队执法站确认后再处理。
  • 如果拖欠的数额并不算多的话,走劳动局花的时间比较长,走法院就没有必要,拖欠数额比较小可以多次联系110报警,一般情况下民警是不会管的,会直接让找劳动局处理,但如果死磨硬泡加之民警品行较好的话,民警也会根据情况与用人单位的负责人进行协调,民警协调成功的几率还是比较大的,但如果万一没有协调成功,或者无论如何民警都不管,就需要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职工给正规公司打工,建议持相关证据(工服、工资条、合同、协议、工作证等)联系属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市劳动局电话12333,24小时热线。
    2:如果用人单位不是正规公司,没有在工商局进行注册,或者是给个人打工,建议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诉讼的渠道维权,市司法局电话12348。
  • 法定节假日是指根据各国、各民族的风俗习惯或纪念要求,由国家法律统一规定的用以进行庆祝及度假的休息时间。法定节假日制度是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制度的重要反映,涉及经济社会的多个方面,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法定节假日的休假安排,为居民出行、购物和休闲提供了时间上的便利,为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做出了积极贡献。对于法定节假日的工资计算法,工资、工资天数可以依据以下方法结合劳动法进行计算:  加班工资算法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发布通知,按照最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节日假期由原来的10天增设为11天后,职工全年约平均制度工作天数和工资折算办法分别有所调整。这次调整首次应用“月计薪天数”(
    21.75天)代替此前的“月工作日”(
    20.92天)来计算加班费基数,因此劳动者节假日的加班费与此前相比略有减少。  应付工资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1月10日下发《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规定,劳动者的制度工作时间(即全年总天数减去休息日及法定节假日)由此前的251天减少为250天,则每月工作日由目前的
    20.92天调整为
    20.83天。  该《通知》还首次提出一个“月计薪天数”的概念,用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而俗称的节假日加班三薪、公休日加班双薪正是以日工资、小时工资为计算基数。《通知》明确指出,按照《劳动法》第51条的规定,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也就是说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
    21.75天,再由月工资收入除以
    21.75得出日工资水平。以目前北京市月平均工资3008元为例,则劳动者节假日加班应以
    138.3元为基数,发放三薪或双薪。  计薪天数  针对节假日多一天对加班费到底有无影响的问题,北京某律师事务所律师证实,“《通知》理清了一个概念,就是‘月计薪天数’。加班工资应以此计算,而月计薪天数只与双休日有关,与法定节假日无关,因此对加班费并无影响。”因此在这个新增的“月计薪天数”的意义上,加班费确实比以前按“月工作日”算减少了,但今后无论法定节假日增加到多少天,都对加班费没有影响。  此前有媒体称,每年的法定节假日从往年的10天增加到11天,劳动者加班费会得到小幅增加。根据新计算方法,这种说法有误。  “以前的算法是错误的。”根据《劳动法》“法定节假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的规定,以前一直都是将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均视为不用支付工资,365天刨除这两块所剩天数除以12个月,得出每月工作日,计算日工资和加班工资。而此算法一直与《劳动法》相悖,包括刚刚废止的2000年发布的《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  增加一天的法定节假日对于劳动者的影响仅在于,将多一天休息日按照三薪算加班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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