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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号下午上班时不小心摔了一跤,把额头与眉毛之间摔了一个很大的口子流了好多血,去医院缝了八九针问应该怎么赔偿能伸请伤残见定吗?

综合法律 2019-05-24 05: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应该先与单位协商,并尽快到劳动部门处申请,最好还是找专业机构鉴定,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再落实赔偿:工伤等级如何划分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二级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三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四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五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六级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等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七级器官大部分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八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二、工伤认定决定的内容有
    (一)用人单位全称;
    (二)职工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身份证号码;
    (三)受伤部位、事故时间和诊治时问或职业病名称、伤害经过和核实情况、医疗救治的基本情况和诊断结论;
    (四)认定为工伤、视同工伤或认定为不属于工伤、不视同工伤的依据;
    (五)认定结论;
    (六)不服认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和期限;
    (七)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工伤认定决定应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伤认定专用印章。
  •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一、故意伤害应该赔偿项目: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精神赔偿金
      
    二、赔偿途径:
      
    1、双方协商;
      
    2、构成犯罪的,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但不支持精神赔偿。
      
    3、单独提出民事诉讼。构成犯罪的,等刑事案件审判完毕提出民事诉讼。
  •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断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院作为专业的医疗机构,应当遵守诊疗护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由于该医院未进行必要的常规检查,缺乏谨慎注意,对原告的个体差异判断不足,致使对产妇宫内是否慢性缺氧不能及时发现;当胎儿宫内窘迫时,处理不及时、不到位,未及早和患方沟通或采取其他方式尽快结束分娩;婴儿出生后,复苏不规范、不到位,以致婴儿即原告曾某患上脑瘫。
    被告医院过错明显,且与婴儿患上脑瘫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因此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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