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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我的小孩户口上面改过一次名字?由于改这次名字是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的外婆去改的?我现在想在改名字?当地派出所说不可以?我该怎么办请问我的小孩户口上面改过一次名字?由于改这次名字是我不知情的情况下他的外婆去改的?我现在想在改名字?当地派出所说不可以?我该怎么办

肖像权 2019-06-10 14: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也就是说当该子女成年后,是否变更姓名及变更何姓名则由该成年子女自己决定,任何人不得横加干涉,这是对于成年公民来说的,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说,父母一方能否擅自更改其姓名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在1981年8月14日[81]法民字第11号《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涵》中明确指出:“夫妻双方离婚后,未征得另一方同意,单方面决定将子女姓名予变更,这种做法是不对的,对于单方面决定子女姓名的当事人,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恢复子女原来的姓名”。
      最高人民法院《意见》第19条的规定虽然针对的是父或母单方将子女姓氏改为继父或继母姓氏这样一个具体情况,但它所依据和确立的是一个基本原则:父或母无权单方面变更子女姓氏为第三人姓氏。
    依据该原则,这种单方面变更子女姓氏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人所承担的民事责任是恢复原状,即恢复子女的原有姓氏。
  • 更改户口所需材料:
    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本,还有变更申请书及户籍所在地的居委会或是村委会的证明文件,还有户籍地的见证人。
    一般材料:
    1、 申请人的《工作居住证》原件;
    2、《诚信声明》;
    3、申请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其他材料:
    一般资料变更所需材料:(身份证、户籍所在地、姓名)
    (1)申报单位出具的《关于为×××同志补办的申请》;
    (2)个人申请(写明申请原因即可,须本人亲笔签字);
    (3)变更身份证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4)变更户籍所在地的需提供变更后的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5)变更姓名的需提供变更后的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复印件及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变更证明。
  •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动。确有改名需求的需要写一个改名申请给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通过盖章后到所在地公安局户籍股登记,未成年人由监护人写,当然要带户口簿。
    投档案后大约15或7个工作日后可以正式更改,户口簿里面会写你曾用名是什么,现名是什么。毕业证什么的需要用到证明你的身份的时候须带上户口簿配合。
  • 公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
      
    ①由乳名改为学名的;
      
    ②在同一单位(学校)或者近亲属中名字相同的;
      
    ③未成年人因父母离异、再婚或收养关系要求变更姓名的;
      
    ④名字中含有不易识别的冷僻字、异体字、繁体字的;
      
    ⑤名字的谐音或者含义容易引人误解、歧视或伤及本人感情的;
      
    ⑥公民出家或僧尼还俗的;
      
    ⑦姓名粗俗不雅,有违社会公德的;
      
    ⑧妇女称氏改为姓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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