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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人身份证??她自己拿她身份证帮我办理手机分期付款??后来我没有钱还给她??她就叫她朋友借还进去了??后来就叫他朋友来我家里问要钱??这样合法吗

离婚 2019-06-08 02:5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通常情况下,如果存在抵押担保的,则借款人没有钱还款的情况下,可以根据合同,请求担保人代为偿还欠款。如果是一般担保,则只能够先到法院依法起诉借款人然后在起诉担保人,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的,则可以直接起诉担保人请求还款,但是一般情况下法院会要求将借款人一并作为被告起诉。
  • 因身份证出借引发的纠纷频频发生:出于热心借身份证给房客上车牌,房客开车发生车祸致人残疾,自己也要连带赔偿受害人的医药费;出借身份证给朋友买手机,却因朋友手机欠费,自己被电信公司告上法庭……若要避免此类麻烦,千万要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
    ~出借身份证是违法的,借了就要承担法律责任。
  • 夫妻离婚时,往往会涉及钱财的分割问题,一般来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所取得的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当事人有约定则按当事人的约定进行分割,无约定则按照法律规定分割,一般为平等分割。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不管是男方取得的还是女方取得的,在离婚时另一方都有权进行分割。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分期付款买卖,是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分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分期付款买卖也是一种特殊买卖,其根本特征在于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不是一次性支付价款,而是将价款分成若干份,分不同日期支付。
      分期付款买卖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一种赊购,但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之后,不是在一定期限内一次性地支付价款,而是在一定期限内分批次地支付。分期付款买卖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付款的期限和次数,也可以约定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前先支付或者先分期支付若干价款,但在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后买受人至少应当再分两次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否则就不属于分期付款的买卖。
      分期付款买卖可于买卖标的物价金较高,买受人筹款一次支付有困难时适用。由于价金是陆续支付,会使买受人在心理上、履行上不感有过重的负担,因此分期付款买卖能促进昂贵品的消费,如购买商品房、汽车多采用分期付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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