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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兄弟二人,弟弟上学把户口转成了集体户口,有二十年了吧!现在村里承包地要占分了点钱,我想问我弟弟有分钱的权利吗?是土地承包地,我家户口本没有他的名字…弟弟上学把户口转成了集体户口,我想问我弟弟有分钱的权利吗?是土地承包地,我家户口本没有他的名字…

离婚 2019-06-21 16: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家庭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割方式
    1、分割经营法。
    2、折价补偿法。
    3、代耕。
    4、轮耕。
    5、基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而产生的经济利益,和承包土地被依法占用、征用所获得的补偿费,应由夫妻双方按份额进行分割。
    具体如转包、出租的,则可确定在转包、出租期内,对其流转的收益按时按份分割享受。如果存在入股形式的,则也可以考虑分割股份。婚姻存续期间,如夫妻共同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的,则该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属夫妻共同共有,应由夫妻共同分配。
    对于非夫妻共同承包经营,而是以一方承包经营的土地被征用的,其安置补助费带有明显的人身附属性,应属承包一方所有,但对于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助费,虽为一方所承包,但应考虑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对承包土地的共同投入,应酌情给予另一方予以补偿。
  • 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规定:“因土地承包经营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解决。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其实无户口虽被推定为常驻机构住人口,但却非中国公民,只能称为公民,所以中国规定的部分中国公司享有的权利,无户口人士是无法享有的。如选举权等。
    无权利也就谈不到保护。
    但人生来具有的生存、财产权等权利,不论有无户口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没有户口的人当然也受法律的保护。但没有户口,在就业、对其适用法律保护其合法权益以及其他生产生活方面会有很多不便。
    没有户口的人应该及时申报户口。
  • 根据《继承法》的相关规定,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此外,根据《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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