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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欠债人口头协议向我借钱借走了3000多,没有字据,他后来也不承认,拿走等值东西顶账,对方不承认欠钱,说我未经允许拿东西要报警,警察会受理他的报警吗欠债人口头协议向我借钱借走了3000多,没有字据,对方不承认欠钱,警察会受理他的报警吗

债权债务 2019-05-30 01:4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作为原告,必需证明借贷关系的存在。虽然口头约定也是能成就借贷关系,但若在诉讼中,讲究的是证据,讲究的是白纸黑字,只有口头约定而无其他证据的,一旦被告不诚信,原告将会陷于举证不能的不利地位从而可能败诉。
  • 欠钱不还没有借条也不承认:
    1、对于欠债不还的,你可以选择起诉,前提是有证据,并且在诉讼时效以内。
    2、证据包括欠条、录音、付款凭证等都可以,而且借据要是原始的,不能经过任何的涂改或者复印等加工。
    3、注明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借条到期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还款日期的,随时可以要求还款,从第一次追讨之日起两年内就可以。
    4、法院判决后,如果对方不还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对债务人恶意拖欠的还可以拘留。债务人去世的,可以从其遗产中进行清偿。

  • 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公司欠钱,债务是否由股东承担?
    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股东对公司债务直接承担法律责任应符合以下条件:
    1、股东有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
    2、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严重损害”没有量化标准,需要法官根据债权人所举的证据综合认定,所以实践中债权人所举的证据就显得十分重要。
    3、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的行为,与债权人损害之间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4、股东主观上有过错。 债权人要证明股东主观上有过错,实际上债权人举证也很难。
  • 如果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签订书面合同,建议您先跟主要负责人沟通的时候私下录音留作证据,还有看看有没有以前的信息或邮件等往来记录,金钱交易往来,证人的话尽量多找几个。您的案件还有一个风险存在:是否过诉讼时效。
    建议您尽快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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