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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后车给我追尾了,我的车后面破碎严重,已经送到4s店报修了,经交警鉴定他全责,大概得10左右能修完,我车没有人员受伤,可以要求误工费,和交通费吗?谢谢后车给我追尾了,我的车后面破碎严重,经交警鉴定他全责,我车没有人员受伤,可以要求误工费,和交通费吗?

交通事故 2019-06-20 18:0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可以找肇事者本人,肇事者要不是车主,还可以追加车主为被告、肇事车辆的保险公司、如果肇事车是单位的车也可以把单位列为被告,而这些主体会在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责任书中有明确说明;因此,发生事故要索赔的话,可以找事故认定书中的主体协商解决,要是协商不了,那么可以起诉处理。除了事故认定书里列出的主体外,其他主体都不是交通事故中要承担责任的主体,但不能排除其他主体会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我国民事法律的规定,侵权损害赔偿的原则主要有全部赔偿原则、限定赔偿原则、惩罚性赔偿原则和衡平原则四项原则。
    1、全部赔偿原则。即侵权行为人对因侵权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赔偿责任的大小,应以其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实际损失为依据,予以全部赔偿。
    ①侵害国家、集体、公民个人财产造成损害的,既要赔偿现实财产本身的损失,也要赔偿可得利益损失。
    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③侵害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的,受害人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2、限定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一些特殊侵权损害:
    ①国家损害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误工损失,“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十倍,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②交通事故损害赔偿。铁路运输企业依照《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规定》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每名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4万元,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为人民币800元。
    3、惩罚性赔偿原则。主要适用于侵犯知识产权和产品责任。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4、衡平原则。即在确定侵权损害赔偿范围时,应考虑诸如当事人的经济状态等因素,使赔偿责任的确定更公正、公平。
  • 误工费怎么算?受害人基于自身固定收入实际减少而向肇事方主张的,实际多少就定多少,要求赔偿多少。当受害人自身没有固定收入时候,根据受害人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没有证据证明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参照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被评定为伤残等级的,不用计算误工费。误工日期如何认定?误工日期,要从受害人住院开始算起,从住院到出院后需要休养的天数,这两部分组成,到了国家法定节假日也不扣减。已经治疗结束后,却又无不正当理由不去上班的,不予计算误工费。
    误工费受不受退休年龄的限制?误工费的赔偿,并不以年龄进行限制。当受害人退休后仍可以证明他在从事劳动工作,并且有实际收入的,这份收入因车祸住院受到损失,是可以获得误工费赔偿。
    误工费会由保险公司赔吗?受害人因车祸遭受人身损害,向该事故负责赔偿义务的当事人要给予赔偿。而误工费属于保险公司赔偿范围,不过受害人需要有证据证明。
  • 构成工伤,建议做工伤认定!你们可以和对方进行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不经调解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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