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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儿子四岁,对方六岁,玩耍期间,对方鼻子受伤,鉴定为轻伤二级,对方说是我儿子打的,我儿子说是对方自己摔倒受伤,现经法院判决,我方是过错方,须承担百分之六十的责任,请问是否合理?对方鼻子受伤,鉴定为轻伤二级,我儿子说是对方自己摔倒受伤,现经法院判决,是否合理?

交通事故 2019-06-28 14:4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一般人身损害赔偿,可以在向法院起诉的同时或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申请做伤残司法鉴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申请鉴定,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出。
    符合本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情形,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除外。
    对需要鉴定的事项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提出鉴定申请或者不预交鉴定费用或者拒不提供相关材料,致使对案件争议的事实无法通过鉴定结论予以认定的,应当对该事实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第二十六条当事人申请鉴定经人民法院同意后,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有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人员;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
  • 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 交通事故可以要求的合理赔偿责任。
    (一)当事人负全部原因责任的,承担100%的赔偿责任;
      
    (二)当事人负主要原因责任的,承担70%的赔偿责任;
      
    (三)当事人负同等原因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
      
    (四)当事人负次要原因责任的,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强制责任保险(以下简称第三者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超过第三者保险限额的部分,由承担全部原因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总损失100%的赔偿责任。
      
    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 元×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或者(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或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365日)×误工天数
      
    5、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陪护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8、康复费(实际支出)
      
    9、护理费(实际支出)
      
    10、后续治疗费(实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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