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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2014年8月1日借给朋友现金,定于2015年8月1日归还我,但是至今无果,请问下,借款的有效期限是以借款之日起算,还是以还款之日起算,有效期限是多久?盼回复,谢谢!借款的有效期限是以借款之日起算,还是以还款之日起算,有效期限是多久?盼回复

债权债务 2019-06-29 21: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借条未写明归还期限的,从第一次主张权利起两年,因对方很难举证你什么时候是第一次主张权利,故一般情况下都是20年。借条写明归还期限的,从期限开始算两年。欠条一般是从出具欠条之日起两年,有期限的从期限算两年。
    2、过了诉讼时效的,应让对方出具愿意归还的承诺书或者重新出具借条、欠条,或者在归还部分欠款后在原欠条上写明归还时间并签名。
    3、双方都认可的,则以前一张为准,一方不认可的,则以能够出具的欠条上的日期为准。
    4、在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有共同归还的义务,即使之后离婚仍能够诉讼夫妻双方。 以上答案若采用,请按“采纳”。
  •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第二十六条: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债权人有权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第三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
    (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

  • 借款合同诈骗怎样报案呢?当事人借款时,签订借款合同被骗取财物的,可以立案到公安机关报案,报案的公安机关可以是诈骗地所在的公安机关。
    合同诈骗案件报案应提供的证据清单包括:
    1、书面报案材料,单位报案应加盖公章。
    2、受害人、经手人等当事人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的书面材料。
    3、报案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犯罪嫌疑人使用留下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5、涉案合同和担保方文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6、担保、抵押、支付等使用的票据、收付单据、承诺保证书或其他证据。
    7、所损失物品的特征、照片(可提供同类物品的照片),可能的请提供实物样品。
    8、受害单位资金、物品进出的会计资料、凭证原件和复印件。
    9、其他可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0、本罪起点:20000元以上。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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