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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下,我10月2日开车撞了人,去医院我出了5300元医药费,被撞者没事,我的车是全险,交警队判的是对半责任,赔付%90,里面有给我的%90.之后协商把钱打给被撞者,可是钱打到对方手里,这钱就不分给我了!我该怎么办?被撞者没事,里面有给我的%90.之后协商把钱打给被撞者,我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7-15 06: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赔偿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进行划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自交通事故发生之日起按下列时限作出:轻微事故5日,一般事故15日,重、特大事故20日,因交通事故情节复杂不能按期作出认定的,须报上一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按上述规定分别延长5日、15日、20日。
  • 医院,责任民事上的责任承担,是按照过错原则来判定的。但是,对患者的赔偿,首先由医院承担,因为医生不是对患者侵权的顺序责任人。对于该损失如何在医院和医生之间消化,首先有医师执业责任保险,其次根据医院与医生之间的劳动合同,再次就是根据过错原则来进行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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