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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我当时开车右转,未看到有摩托车,当我转弯车身已过了三分之二,摩托车撞到我车右后侧轮胎上,致摩托车驾驶人锁骨、骨折。 当时我和摩托车,都是由西向东,我车上有三者五十万的保险,但是这人有病史,糖尿病综合征,还在透析!我应该怎么办?现在有点乱,也不怎么懂法交通事故,未看到有摩托车,当我转弯车身已过了三分之二,摩托车撞到我车右后侧轮胎上,我应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9-06-18 11:2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根据责任认定书协商赔偿问题,具体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精神损失费、抚养费、后续治疗费;构成残疾的还应支付残疾赔偿金。
    协商不成,由受损害方起诉至法院,由法院根据双方的过错,结合法律法规划分责任比例,分担赔偿损失。
  •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
    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2,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残疾赔偿金,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营养费,交通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财产损失赔偿费等。
  • 关于交通事故骨折赔偿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情况下是可以协商解决的,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首先,事故划分问题。事故责任由交警根据双方的过错以及原因力比例来综合认定。
    其次,赔偿项目。对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这一块,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后续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赔偿金、抚养费等。
    同时,还要区分户口问题,城镇户口(含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的农村居民)和农村户口,赔偿标准也是大不相同的。对于伤残等级需鉴定确定。
    最后,起诉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如果对方有保险公司的话。
    先由保险公司在12万元内全额赔偿损失,超过部分按责任比例由双方承担。
    然后就是要就骨折的程度进行伤残鉴定。我国伤残等级一共有10级,最严重的是一级,最轻的是十级。
    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具体的赔偿金额也是不同的。

  • 1、保险公司需要凭交通事故认定书、伤者的病例、医疗费发票、构成伤残的,需要伤残等级鉴定意见书等材料确定赔偿数额;
    2、保险公司仅在投保人需要承担的赔偿范围内理赔;
    3、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死亡赔偿金或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等项目都在保险理赔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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