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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邻里纠纷,我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被对方突然砍了一刀,砍在头上缝了10几针。 我打了110,也做了笔录。 民警去找过凶手两次没找到就没有下文了。 这两天凶手回到家里, 让他老婆给我拿了1500元医疗费和营养费。 我想要对方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 在南京一般主张赔偿多少合适让他老婆给我拿了1500元医疗费和营养费。我想要对方赔偿误工费和精神损失,在南京一般主张赔偿多少合适

离婚 2019-05-30 15:0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精神损失,首先应适用非金钱赔偿的方式,在非金钱的赔偿方式不能对受害人充分保护和对侵权人制裁的情况下,补充的使用金钱赔偿方式,对于受害人予以一定的抚慰和补偿。对于精神损害赔偿适用金钱进行赔偿的,对其赔偿数额应当进行一定的限制,以社会的公平正义为主要考量因素,否则实践中可能出现漫天要价的情形,不利于精神损害赔偿所需达到的真正的目的的实现。
  • 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范围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中精神损害赔偿应适用如下两个方面场合:  
    1.侵害生命权对其近亲属造成的精神痛苦和精神创伤的救济。  
    2.侵害健康权对其本人或其亲属所造成精神痛苦的救济。在精神损害赔偿问题上,由于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规定明确的赔偿标准、最高和最低限额,因此如何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数额,是审判实践遇到的一个十分复杂而且是需要平衡各方利益,以保障法律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的问题。精神损害不同于财产损害,无法适用等价赔偿的原则来衡量,既然如此,精神损害不是赔得越多越好,也不是越少越好,因此,确定精神损害赔偿数额应在坚持一定原则的基础上,依照具体的案件情况,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使其赔偿数额适当合理。
  • 误工费赔偿标准:
    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365(天)误工时间*平均经济损失
    护理费护理期(天)*(50~100)元/天
    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住宿费住宿期(天)*(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营养费补充营养(天)*(50~100)元/天
  • 停工留薪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责任主体是用人企业,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福利、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而误工费是针对侵权人而言的一个概念,属于民事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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