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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为租店铺,签合同房东同意转让,但是转让的时候房东不配合转让,租期还没有到就找好客户转让,但是房东拖着不过来签租金合同,还有两天就到交房租时间,已经找好下家,但是房东非的让我先交租金,也不过来配合,过了几天还是不过来,但是就是说我违约锁掉店铺,里面设备也锁在里面,后面房东转让了店铺13万,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打官司从哪里下手本人因为租店铺,但是转让的时候房东不配合转让,过了几天还是不过来,这个事情应该怎么处理

合同纠纷 2019-05-20 20: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商铺属于商业地产,投资商铺,。贷款方面,首付至少五成,利率是同期商业贷款基准利率的
    1.1倍,贷款年限最长10年。贷款的资格与你的住宅贷款记录无关。
    2、商铺税收方面,买入较简单,主要是买入合同金额的3%契税和
    0.05%的合同印花税。如果是买二手商铺的话,下家还需缴纳
    0.5%的交易手续费。
    3、买卖合同差价的
    5.65%营业税及附加。土地增值税。按照买卖差价与原买入价计算得到利润率,分为不同的档次计算:小于等于50%,税率为30%;大于50%小于等于100%,税率为40%;大于100%小于等于200%,税率为50%;大于200%,税率60%。在扣除了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后,剩余的净利润再按照20%征收所得税。一般业内估计商业地产卖出税收时,以买卖差价的40%左右计算,误差不大。
  • 房屋租赁合同履行期间,房东违约,租户可以要求房东继续履行合同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解除租赁合同赔偿损失。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第一百一十一条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 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在合同中写明了有转租权,转让时租客是不需要房东同意的,因为租赁合同中申明了租客有店铺转让权。不过,如果在实际要转让时房东不同意的话,租客就不能转让了,转让了就是无权处分。
    这个房东不同意是一个违约行为,由于房东违约租客可以追究房东的违约责任。

  • 1、债务人在诉讼期间处置房产,具体应看其处置方式,所采取的措施也不同。
    2、如果对方未无偿转让或者明显低于市场价转让行为。根据《民法通则》第七十四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法院撤销债务人的处置行为;
    3、如果债务人为正常的价格转让,债权人可以依法申请诉讼保全,查封债务人的房产转让价款。《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判决不能执行或难以执行时,为了保证将来作出的判决得以执行,或为了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诉讼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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