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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加,而且现在我发现很多价格和销售人员说的价格不一样,他们说没合同,他也做不了主,一个愿打一个愿挨,叫我找老板,老板又没空!那我该怎末办,当时他写的费用草搞在我照了相的,还有办按揭的当时办按揭是银行工作人员,现在是担保公司的,说我办不了20万以上的信用卡,要我办198000,结果最后办下来是221000.多出来的钱怎末办,该我自己承受?而且现在我发现很多价格和销售人员说的价格不一样,现在是担保公司的,该我自己承受?

合同纠纷 2019-08-07 15:41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正在银行按揭的房屋可以依法办理抵押贷款。
    1.按揭房再贷款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的借款人,变更抵押重新获得一笔贷款,按揭房再贷款能在不出售已有抵押房产的情况下获得更多的贷款余额,以实现抵押房产的再次融资。
    2.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年龄为18至65周岁的中国公民 。
    (2)具有正当的职业、稳定的收入,,具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记录良好。
    (3)同意以个人名下的房产及其权益设定抵押,作为贷款发放条件 。
    (4)具有合法正当的融资用途。
    3.银行利率执行同期人民银行规定商业贷款利率或适当浮动。
    4.贷款期限一年以内的,可选择按月或按季还息,到期一次性还本的还款方式。
    5.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可选择按月等本息或等本金方式还款。
    6.房屋抵押贷款实际上是指用客户已经有的可以上市流通的商品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的品种,有区别于二手楼住房抵押贷款、置业贷款和一手楼贷款,在于客户已经拥有房产的权,而不是即将拥有。
  •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之一就是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下面就由法律快车的编辑为您介绍。   作为银行贷款担保人条件之一就是要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   贷款担保人的担保方式有两种:   
    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前款规定的权利:   
    (1)债务人住所变更,致使债权人要求其履行债务发生重大困难的;   
    (2)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中止执行程序的;   
    (3)保证人以书面形式放弃前款规定的权利的。   
    2、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公司能在借款合同中为股东提供保证,但要按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同意。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6条规定: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 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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