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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朋友发工资没有银行卡我借了一张给他,他发完工资说卡在公司里拿不下来了?我朋友发工资没有银行卡我借了一张给他,他发完工资说卡在公司里拿不下来了,我过了几天,去银行挂失补了一张新号码卡。刚补完回来他给我打电话说他工资打卡里了还有他上司的,他回老家没在,然后我就跟他上司去查我补这张卡里打上去没,去查卡里没有,结果我发现我原来的那张卡,被我朋友给他上司用了,我朋友的上司就去公司查,公司说打原来那张卡上了原来那张卡已经注销了!请问我有责任吗我朋友发工资没有银行卡我借了一张给他,我过了几天,请问我有责任吗

银行 2019-06-15 02: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银行卡补卡、挂失银行卡后、一般是7~15即可办理新卡(根据银行不同挂失时间也不 同)。要看你是怎么挂失的银行卡、挂失有以下几种方式。
    1 、 电话挂失、电话挂失有效期是3~5天、过期后可以自动恢复、不需要取消挂失。
    2、 银行柜台挂失、也叫正式挂失、有效期还、7~15天、(根据银行不同挂失时间也不 同) 挂失后7~15天、凭本人身份证去银行办理补卡业务。
  • 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提出辞职,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对劳动仲裁裁决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照确定的工资支付周期足额支付工资,不得拖欠或者克扣。
    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月、周、日、小时确定。
    实行计件工资制或者以完成一定任务计发工资的,工资支付周期可以按计件或者完成工作任务情况约定,但支付周期超过一个月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
    实行年薪制或者按考核周期支付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约定每月支付工资,年终或者考核周期届满时应当结算并付清工资。
  • 用人单位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支付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
    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劳动者应在时效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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