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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入职,到今天为止入职1年20天,公司战略调整裁员,想单方面解除我的劳动合同。 offer有约定有目标年终奖72000,但是 offer有说明:以上奖金并非员工所获得的实际奖金,实际奖金将基于目标奖金,根据公司,部门和个人业绩进行浮动,并结合当期工作时间等多种因素确定,实际奖金的具体计算和发放方法按公司的相关政策执行,同时公司有权利对所有奖金的计划进行调整,并享受最终解释权。 去年有发年终奖,按时间比例来发放我。如果公司当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话我是否有权跟公司索要年终奖?以及解除合同赔偿可以索要几个月?如果公司当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权跟公司索要年终奖?以及解除合同赔偿可以索要几个月?

合同纠纷 2019-08-05 06:5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以下情况下,员工有权要求单位发放奖金,而不论其是否即将或者已经离开单位。
    1、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奖金的具体计算办法的。
    2、根据单位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发放奖金,且有具体金额或者计算奖金的方法。
    3、单位已经对员工做出了对其发放奖金以及具体奖励办法决定的。如果单位借口反悔,员工则可以依法要求单位发放奖金。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 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工伤期间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否则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是要支付二倍经济赔偿金的;
    2、赔偿的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8条;
    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当然如果是你的过错单位也有权利和你接触合同且不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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