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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懂法律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谢谢我和我爸在外地开商店,在一次商品买卖中,一名男子因自己原因商品要调换,但调换规格不一样需要加价,男子就不乐意了,要退钱。我就把钱退还给他,可我把钱退给他后,他依旧说话不干净并要挟我以后让我小心点,因此我爸和对方在店内发生了争吵,后来这名男子出了商店在门外大声骂我们,一直不肯走,我爸就出去告诉他让他赶紧走别惹事,可对方就冲过来用拳头打我爸,然后双方就撕扯在了一起,我就马上过去把二人拉开,然后我和我爸就进了商店屋里,看见那个男的就打起了电话,我和我爸就没有出去一直在商店里,过了不到十分钟的时间,突然冲进店内把我爸围住,有一人用脚向我爸攻击,我看到后就报警了,然后我告诉他们报警了,他们才不敢乱动。警察来后,对方说我们打了之前退货的人,而对方嘴唇上不知道怎么***了,说要去医院检查,警察就把我和我爸带到警察局做了笔录。后来对方还住院了。我想问一下我们有法律责任吗?要对对方赔偿吗?在一次商品买卖中,可我把钱退给他后,我想问一下我们有法律责任吗?要对对方赔偿吗?

刑事辩护 2019-08-02 13: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帮工过程中,如果帮工人受到人身损害的,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该由谁来赔偿:
    1、如果被帮工人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被帮工人负责赔偿。
    2、如果被帮工人不同意帮工,帮工人不是由于第三人的原因受伤的,则可以由被帮工人适当补偿。
    3、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 1、工伤赔偿由《工伤保险条例》调整;
    2、如果能够被认定为工伤可以要求相应的工伤赔偿内容。
    3、工伤赔偿的内容有:工伤赔偿内容有: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本人工资)、一次性就业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根据你所在省的工伤条例确定,解除劳动关系时领取)、停工留薪期工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通知书确定)、伙食补助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 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关于医疗事故赔偿标准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亦有明确规定。
  • 离婚包括解除婚姻关系和财产分割。如果在解除婚姻关系时没有处理共同财产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也可以起诉至人民法院由法院审理查明后对共同财产进行调解或判决进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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