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详情

凌晨6点多,我在107国道满城区方水桥段自西向东双黄线南侧第一车道正常行驶,对面来车开着远光大灯,晃的眼看不清,我把远光灯转向近光灯,正常行驶中突然感觉前方双黄线南侧2米处有一个人跪着,我就急忙减速并转方向盘,刹车,因距离近了还是发生了事故.事故发生原因是一辆大货车自东向西行驶,一辆三轮车横穿马路,大货车把三轮车撞烂,把人从马路北面撞到了南面。身体严重损伤,头脑昏迷,当我的车过来时,她没有躲避意识,我发现后急减速打方向盘,刹车,我感觉挂了她一下,我发现了立刻下车查看,有人告诉我,车下有人,这是我才意识到拖行了大概70米的距离,我喊叫她,并报了120 122电话,并协同她家属将她救出,跟随家属一起送往医院抢救。我对她没有碾压情况,由于货车的猛烈冲撞使死者内脏已严重损伤。如果没有大货车对她的严重冲撞也不可能至于死亡。由于大货车司机没有抢救,伤者还在路中间,也没有放警示牌,造成二次事故。后来大货车司机对我说是他们二人抢道发生的事故。

这个责任判定应该是怎样的还是发生了事故.事故发生原因是一辆大货车自东向西行驶,把人从马路北面撞到了南面。

这个责任判定应该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 2019-06-03 15: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确定是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话,需要赔偿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金、医疗费、处理事故误工费,交通费等、丧葬费等。
    医疗事故会比较复杂,要封存好医疗资料,做医疗事故鉴定。
  • 若承担事故非职工主要责任,属工伤。可获得工伤及交通事故双重赔偿。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你的情况属于工伤,但要享受工伤待遇,必须申请工伤认定。
    按工伤待遇计算赔偿数额后,如果大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享受差额部分。
  • 如果病人因为医疗事故去世,产生医患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那就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可以有医患双方向本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然后依据鉴定结果进行相应的主张。
    如果鉴定出是有医生不负责任导致病人直接死亡的或者对病患造成重大伤害的,那么就构成医疗事故罪。中国法律规定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五十六条 [医疗事故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应予立案追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本条规定的"严重不负责任":
    (一)擅离职守的;
      
    (二)无正当理由拒绝对危急就诊人实行必要的医疗救治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开展试验性医疗的;
      
    (四)严重违反查对、复核制度的;
      
    (五)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
      
    (六)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有明确规定的诊疗技术规范、常规的;
      
    (七)其他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
      本条规定的"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是指造成就诊人严重残疾、重伤、感染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难以治愈的疾病或者其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保定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