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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公司突然裁员,未提前30天通知,协商补偿方案只给n,不同意就强制转岗,或者留下连续绩效给D辞退。 请问这种合法吗?公司突然裁员,协商补偿方案只给n,不同意就强制转岗,或者留下连续绩效给D辞退。请问这种合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5-21 17:24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单位辞退劳动者,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在员工没有不胜任工作、违反劳动纪律、重大过错的情况下,公司无故解除合同应当按2倍补偿金进行补偿。而辞退方面,公司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所以公司应当支付工资到你接到书面通知(切忌不要口头通知即离职,公司可能主张你无故离职)后的1个月,并支付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的,补偿半个月工资,因被无故辞退,在此基础上双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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