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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证离婚孩子会怎么判,这样孩子跟妈妈可以吗

离婚 2019-07-09 01: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对于孩子抚养问题,要从有利于孩子成长的角度出发,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不是仅根据经济状况来判决的。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那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的意见。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望采纳
  • 你好,没有结婚证,无需走离婚程序,关于孩子的抚养及抚养费问题。对于孩子抚养问题,从有利于孩子的成长角度出发综合衡量父母双方父母双方经济条件居住条件,教育水平,是否有不良嗜好,以及孩子自身成长,习惯等因素决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
    仔细确认双方的情况后判决,但哺乳期间的孩子一般会判给女方抚养,如果不是哺乳期,就要看哪方更适合小孩成长并征求小孩本人意见,不抚养小孩的一方在小孩十八岁以前应当每月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是月收入20%--30%之间。
    如果在今后的抚养期内一方不适合抚养小孩,另一方可以到法院重新起诉要求变更小孩的抚养权。对于你们的财产分割,按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来分。

  • (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二)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
    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非法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我国法律是以时间为界,来解决没结婚证怎么离婚的问题。
    不符合事实婚姻要件的或是不愿补办的,则是同居关系,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 我国新《婚姻法》不承认事实婚姻的存在,因此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对于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10条规定,同居期间双方所共同添置的财产在解除同居关系时,按照共同财产分割。
    如果一方坚持主张对某物的所有权或购置财产时出资较多,而另一方又否定的,主张一方要负证明该物所有权归自己的责任。如不能证明,则按共同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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