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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把我打成轻伤该怎么办?能赔偿多少?她用坐牢吗

刑事辩护 2019-06-27 14:3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打人,孕妇没有造成身体损害,报警后,警方不对人员处罚。对发生打架方应该批评教育。【2】孕妇被打成轻微伤,报警后,根据具体情况拘留15日以下,罚款1千元以下。孕妇被打成轻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孕妇被打成重伤的,应该对打人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根据《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轻伤的赔偿数额是根据实际支出。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建议及时向警方报案处理,如果伤情鉴定为轻伤害以上(包括轻伤),打人者已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公安机关立案后,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 按照刑法规定,致人轻伤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案件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如果认为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应当将案件交检察院,由检察院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检察院决定提起公诉后由法院判决。
    轻伤属于伤情鉴定,其作用是判断你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至于赔偿数额,要看伤害程度,可以去司法鉴定机构做个鉴定,看对方是否构成伤残,构成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计算赔偿。
    你可以要求对方去做个司法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计算赔偿额。无论你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这个赔偿你都需要承担(根据过错程度承担全部或部分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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