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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起诉书可以手写吗,是有标准格式还是可以自己写

离婚 2019-06-08 07: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一书写离婚起诉书需注意那些问题  
    1、起诉书是引起诉讼程序的最基本的法律文书,起诉书的书写需要按照一定的格式书写,同时要在事实及理由部分将结婚的时间,婚后的情况,及不能再维持夫妻关系的理由写清楚。但一定要避免事无巨细全都写上的流水账式的书写方式,要将主要问题,主要观点,主要理由写清楚即可。实践中往往有些原告,总是担心没有将事实书写清楚,结果长篇大论,侃侃而谈,实际上这样做于事无补。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一定要绝对准确,不能有任何的错误,换句话说只要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就可以了  
    3、要写对各自的住址,电话,从而避免在法院传唤时产生错误,耽误时间。  
    4、在起诉书中避免使用过激的语言,及不文明的言语。  
    5、写完后一定要好好的检查,不要因为不小心写上了对自己不利的话。
  • 原告:XXX,女,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址:电话:XXXXXXX
    被告:XXX,男, 年 月 日生,汉族,住址:电话:XXXXXXX
    诉讼请求:
    1、判令婚生女儿XXX由原告抚养;
    2、被告每月支付小孩抚养费 元;
    3、本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被告婚生女儿XXX出生,女儿出生后,原告一直在娘家生活至今,被告没看望过女儿,从未支付过抚养费,未尽父亲责任。
    为小孩有一个健
    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特请求小孩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小孩 生活费。恳请法院判准上列诉讼请求。
    此致
    XX县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X
    年 月 日
  •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同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离婚,在离婚诉讼中,被告无法联系,不影响法院对案件的审理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
    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同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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