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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A结婚后,户口还在我妈家,没迁过来,我A可以和爸妈分开户口分开,重新申请宅基地建房吗

离婚 2019-06-21 14:3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可以的,这和当事人的户口是否迁移无关:
      1,只要是被继承人生前的合法财产,都可以被继承;
      2,被继承人生前留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3,被继承人的父母、配偶、子女都是法定的第一序位继承人;
      4,各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均分遗产;
      5,如果发生争议,可参照我国《继承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 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宅基地:
    (一) 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二) 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三) 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申请宅基地首先由村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 结婚户口申请书
    ***派出所:
    我与贵辖区***,女(男)身份证号****,已经申请登记结婚.现两地分居,为了方便工作和生活,特申请户口迁入贵地.请审核批准为盼.
    申 请人********************
    **** 年****月****日
    补充:
    符合夫妻投靠来市入户条件的本市居民的配偶,户口在外地且无正式工作的,可申请来市随夫(或妻)入户。
    凡申请夫妻投靠必须向配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入户申请,填写《入户申请表》,连同有关证明材料交派出所审核手续(属证件的,可以派出所验核后,提供复印件)。
    所需证明材料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但大城市不易!中小城市可以(城市化发展的需要)。
    办理程序
    被批准来市随配偶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请入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出手续,领取《户口迁移证》,然后再凭《准迁证》第三联、《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及本市配偶户口簿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  规定是,农村住房和宅基地属于集体性质,只有本地农村农业户籍人员才有资格享有。
      申请农村村民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受让人不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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