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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律师我离婚房子是婚后买的,这房子怎么分

离婚 2019-06-24 07:4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1、如果确实是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时一般按适当照顾女方和子女原则,平均分割。
    2、比如男女双方一方获得房子所有权,那就需要支付另一方房子市价的一半。如果都支付不了的,可以变卖房产,钱一人一半。
    3、房子有没有贷款,当初是谁购买,登记在谁名下,谁是过错方等,对房产分割都有影响,还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 家庭如何合理分配拆迁补偿?
    家庭内部对拆迁补偿有约定的,只要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一般应予以遵从。若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应根据三项原则进行分配:
    1、一人一份,均等分割。
    2、适当照顾老年同住人及缺乏经济来源的同住人。这
    3、承租人或同住人在取得公房承租权时额外支付过较多款项的,可以适当多分,这体现了权利义务相一致以及等价的原则。
    此外,如果被拆迁公房内居住未成年人的,对其实际承担监护义务的人,也可以适当多分拆迁补偿款。
  • 婚房重点看出资和登记这两个时间。
    1、夫妻婚后购买房屋,首付款是用双方婚后储蓄或者对外借款支付的,这类房屋无论是否有房屋抵押贷款,都属于标准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要依法分割。
    2、夫妻婚后购买房屋,但首付款或者部分款项来源于一方婚前银行存款或将婚前房屋变卖后的房款。这类房屋是夫妻婚后购买的,是夫妻共同财产,但因为一方用自己婚前财产来做一部分出资,因此这部分婚前财产变成对应房屋的比例,在离婚分割时这部分房屋比例和相应增值在分割时要判归用婚前财产出资购房的这一方,然后剩余部分再夫妻双方分割。
  • 婚前房婚后产权证加名字的房产离婚时的分割:
      
    1、如果产权登记有另一方名字,另一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的从协议,没有协议的,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的贡献等因素。
      
    2、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果房产证上加了另一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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