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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保险公积金的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单位以现金形式发工资,每次发工资时给员工签字的是两个表格,一个是上保险的基数工资表,另一个是实发工资表。我如果把这两张表格偷拍下来,是否可以当做证据,应该怎样举报?去哪举报?仲裁吗?单位上保险公积金的基数与实际工资不符。是否可以当做证据,应该怎样举报?仲裁吗?

保险纠纷 2019-05-19 17:19 人浏览
共2位律师解答
  •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曰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曰、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工资应当按时、足额支付,不能附加任何不合理条件。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1)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2)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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