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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 ,我姑姑于2007年查出非霍奇金淋巴瘤(癌症的一种),医生诊断生命周期是5—8年,之前我姑父有婚外情,在病查出后被发现了并承认了。现在又与两个女人有婚外情,只是他不承认,也无实质证据(他的几个朋友知道),婚外情肯定是存在的,苦无证据。而且,近段时间还有转移财产的嫌疑,生病之前曾借款十六万购房,都是从我姑这边的亲戚处借的钱,也没有借条,(房子目前还在)。现在我姑父也不打算承认这笔债务了。他们现有住房三套,婚后我姑父在单位有股份,目前经营旅馆(是主要生活来源),旅馆是租的,自投资金装修的,可能会拆迁,涉及到赔偿。他们有一个女儿,今年20岁了,还在读大学,还要两年才毕业。还有我姑目前只维持基本的治疗,没有接受化疗,以后病情恶化肯定会化疗等治疗,会有庞大的医疗支出。请问如果我姑现在提出离婚,财产大概会怎么分割?如何找出对她有利的证据证明对方有过错?

离婚 2018-06-12 09:2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对于该部分财产,可以要求其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发现上述行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 你好,如果离婚时一方曾经有过隐藏、转移、变卖、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另一方发现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救济。
      相关法条:《婚姻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离婚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可以要求平分,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 您好,离婚有两种方式:
    一、双方协商一致签好离婚协议直接去办理结婚的民政局离婚,
    二、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只能向法院起诉离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家庭暴力、遗弃虐待家庭成员、吸毒赌博屡教不改、重婚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等是应当判决离婚的法定情形。您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一般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是平分的,请问您双方关于孩子抚养权有约定吗?案件细节可能导致不同判决,律师了解详细情况可以帮您提供更有效的解决方案,离婚案件可能涉及个人隐私,您现在也可以直接来电免费咨询,希望我的解答可以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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