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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限公司的法人欠债,怎么证明股东不用承担债务

离婚 2019-06-05 20: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销得经过清算的。如果没清算你可以直接找投资人或者责任人索要。这种情况下,很可能存在着投资人抽逃资金或者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的问题,这样你就可以通过执行老板的个人财产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
    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个人独资公司也叫一人公司,除非个人帐务和公司帐务混同、或者抽逃资金等,那么投资人对公司债务不承担责任。
  • 法人欠债,当然可以查封公司财产。什么是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在这里,公司就是法人,法人欠债当然可以查封公司的财产。
    如果是法定代表人个人欠债,属于个人债务,与法人无关,不可以查封公司财产。《民法通则》第三十六条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第四十一条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金数额,有组织章程、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具备法人条件的,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中国法人资格。

  • 1、公司法人代表被判刑的,其应支付的赔偿应当由他的个人财产负担。其个人无其他财产的,可以转让、拍卖其在公司中的股权,股权无法转让的,可以用股权抵债。
      
    2、对于公司法人代表(股东)的个人债务,不得以处分公司财产的形式清偿。因为公司法人是独立的法律主体,具有独立的财产权,与股东个人财产权是分离的。
  • 遇到公司欠债不还可采取的方法:
    (一) 协商:遇到公司欠钱不还的情况,首选的方式是协商,这种方法是最省时省力的。
    (二) 请求支付令:支付令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的申请,依法作出的督促债务人为一定给付义务的法律文书。
    法院向债务人发出支付令是有一定条件的:
    1、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
    2、请求给付的金钱或有价证券已到期且数额确定,并写明了请求所根据的事实和证据;
    3、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
    4、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
    (三)起诉:如果支付令发出后,对方有异议,那就只能选择起诉了。公司欠钱不还的诉讼适用我国民事第一审普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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