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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离婚,可是对方不同意,没有共同财产,有一个女儿

离婚 2019-05-29 13: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离婚有两种途径:
    1、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就财产分割和孩子抚养权达成一致意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
    2、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则可以起诉离婚。起诉离婚,大部分案件需要经过两次诉讼才能判离婚。 关于孩子抚养权:要根据双方的情况,看哪一方抚养孩子对孩子身心健康有利,来判决抚养权,其中,你母亲长期抚养孩子,对你争夺抚养权有利; 关于夫妻共同财产:你目前没有固定工作,且需要抚养孩子,财产对你来说也很重要,夫妻共同财产应当是平均分割,包括婚后购买的房产、车辆、存款,看你的描述,对方在做生意,需要取证证明他的财产。 详细电话咨询,如果已有离婚意向,建议早早与律师沟通,将财产证据先固定好,否则,对方有可能将财产转移。
  • 一方不同意离婚或签了离婚协议后反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诉讼离婚。一般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或者在被告居住超过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起诉。一审一般3—6个月,二审一般3个月。
    如果法院第一次判决不离的话,六个月之后可以重新起诉,第二次起诉法院一般情况下认定为确实感情破裂无法挽回才起诉第二次的,实践中第二次起诉离婚一般都会判决解除婚姻关系。
    孩子由谁抚养这得看哪一方的抚养对孩子的成长更有利,法院确定抚养权时会综合考虑孩子现在的生活状态、双方的工作收入以及其他因素等,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抚养,十周岁以上的还要听取孩子的意见。
    一方抚养孩子,另一方支付抚养费,一般为月收入的20%—30%; 财产,一般一人一半这样来分割,有过错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无过错一方还可以要求过错方赔偿,包括精神损失的赔偿等。
  • 如果没有特殊情况,法院会对共同财产平均分割。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 根据我国《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婚姻自由制度,结婚自由,离婚自由。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因此,并不是说提出离婚的一方需赔付另一方所提出的赔付要求,在我国法律上只存在上述过错方需赔偿无过错方情形。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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