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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对象被车撞得胳膊骨头断了!对方交得强险!XX队判的是五五责任!他给我们多少赔偿是合理的?

交通事故 2019-05-23 15:15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被车撞索要工伤赔偿单位是否赔偿要分情况:员工上下班途中被车撞伤,对方负全责已赔偿,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的规定即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轮船、火车事故,应认定为工伤,单位必须在30天之内申报,个人一年之内。
  • 一般在出现交通事故后,交警部门认定对
    方全责后,需要对方车主承认才好办。在对方认可自己全责的情况下,由对方拨打他所投保保险公司的电话,让保险理赔人员到现场进行拍照核实,然后保险公司会对车辆进行定损。
    保险公司定损完毕之后,一定要让对方车主把修车钱先垫出来,然后他去找保险公司报销。
  • 主要看司机承担的责任是多少,如果在此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的,那么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果同等责任或者次要责任的,只需要按照民事赔偿进行赔偿。
    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 处理一般侵权行为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过错责任原则,是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般侵权行为引起的损害赔偿案件,应当由主观上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主观上的过错是损害。人身损害的赔偿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的计算方式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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