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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女儿还有爸妈户口在一起,在娘家拆迁分了个地基,现在造了房子,是用我们之前买的房子钱造的,能算共同财产吗?我和女儿还有爸妈户口在一起,在娘家拆迁分了个地基,现在造了房子,能算共同财产吗?

拆迁补偿 2019-06-08 18:0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地基基础与主体的划分有国家标准:GB50300-200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分部、子分部、分项划分很清楚。共计九大分部工程,排在第一的就是地基与基础分部,有9个子分部工程,共计67个分项工程。排在第二的就是主体结构分部,有6个子分部工程。
    一般±
    0.000以下的结构构件归地基与基础分部,以上的结构构件归主体结构分部。因为是结构构件的就可能有相同的分项工程,虽然分项相同,但资料应分开属各自分部规整。
  • 不能证明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规定:“对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难以确定的,主张权利的一方有责任举证。
    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此规定即是这一原则在法律上的体现。婚前财产归单方所有,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不论多少年都不算共同财产。
  • 约定夫妻共同财产的必备要件: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第一,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第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第三,当事人亲自为的行为,不适用代理;第四,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 一般情况下,没有户口不影响拆迁权益的取得。通常以房产证为准对房屋进行拆迁补偿。房产证(PremisesPermit)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国家实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各地必须使用建设部统一制作的房屋权属证书,其他部门和单位制作的类似证书均无效,不受国家法律保护。
    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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