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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政府进行土地规划而要进行拆迁,在拆迁之前政府将拆迁情况进行公告,可是却没有将拆迁的房子赔偿价格公示出来,这是政府的义务吗?在拆迁之前政府将拆迁情况进行公告,可是却没有将拆迁的房子赔偿价格公示出来,这是政府的义务吗?

拆迁补偿 2019-07-03 05:4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为了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补偿价格行为,维护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自治区政府主席令60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施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宁政发[2002]96号)的有关规定,在2005年度中卫城区城市规划区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础价格的基础上,结合物价变化和拆迁补偿的实际行情,测算出2006年度中卫市城区城市规划区各类拆迁房屋的房地产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经市人民政府第55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将调整后的房屋拆迁基准价格通知如下:  
    一、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见附表。  
    二、临时安置补助费为:居住用房
    3.5元/月。办公用房
    4.5元/月。生产或营业用房10元/月。  
    三、搬迁补助费不分房屋类型补助4元/?(支付一次搬迁补助),属过渡安置的补助6元/?(支付两次搬迁补助)。  
    四、房屋拆迁的实际补偿价格由依法取得相应资格等级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在上述基准价格的基础上,根据拆迁房屋的区域位置、用途、建筑面积、层次结构、室内设施及装修、成新情况及其它评估因素予以评估确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和范围内向被拆迁人予以公示。  
    五、房屋拆迁补偿面积,依据宅基地使用证规定面积的60%补偿,房屋建筑面积不足宅基地使用证规定面积60%的按60%补偿,超过60%的任何建(构)筑物不予补偿。
  •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房屋拆迁赔偿标准的计算公式: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 您好!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不能强制拆迁。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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