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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问题我父亲在一家绿化公司(1人看守河道周边两侧卫生)上班4年了现在60周岁了,那老板没有给签过合同、无保险、发工资都是现金, 如果起诉我什么证据都没有???我怎么办才可以得到赔偿?无保险、 如果起诉我什么证据都没有??我怎么办才可以得到赔偿?

保险纠纷 2019-05-21 07:1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第一个问题,公司不缴纳员工保险,员工可以有两条途径解决:其一,向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其二,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员工不需要证据,是否缴纳保险的证据由公司提供。
    第二个问题,公司不能以通知的方式增加或者变更合同条款,如果需要变更或增加合同条款,一定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字认可,否则无效。另外,劳动合同不得约定违约保证金条款,如果有这类的条款,怎因违法而无效。
    对于这类条款,员工可以不必理会,如果为此而引起劳动合同关系的终止或解除,则责任由公司承担。
  • 根据规定,如用人单位不支付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由劳动者申请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因此目前关于双倍工资的申请,仲裁支持的可能性比较小。 但就单位没有签合同来看,单位应该没有给你缴纳社会保险,你可以诉请要求单位给你补缴社会保险,并支付你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关于劳动关系的证明,你可以参照陈律师的方法,或找你的同事或客户等知情人员证明。
  • 公司不按时支付员工工资的,员工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立即要求公司支付员工拖欠的工资以及按照拖欠工资的支付25%的经济补偿金。
    此外,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如果不能提供你的实际工资水平的,一般仲裁机构以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正常工作时间工资;如果有银行收工资记录的话,可以以银行收工资的记录作为工资标准的证据的
  • 《合同法》第11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这就是合理预见原则,又叫可预见性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预见的主体是违约方;
      
    2、预见的时间是合同订立时;
      
    3、预见的内容是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财产损失的范围;
      
    4、判断违约方能否预见的标准采用主观和客观相结合的标准,即通常以同类型的社会一般人的预见能力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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