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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说小拇指和半个无明指会有后遗症,现在对方找我私了,意思就是按伤残赔偿,对方是自己开的小加工厂,外地的现在北仑,保险也没有,工资多少也没法算,责任双方都有,这样我大概要赔多少钱,感谢姚律师帮分析一下。意思就是按伤残赔偿,外地的现在北仑,保险也没有,工资多少也没法算,这样我大概要赔多少钱

保险纠纷 2019-06-04 13:5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五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8个月  
    2、六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16个月  伤残津贴  
    1、五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70%  
    2、六级伤残津贴=本人工资×60%  (注: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 工伤八级伤残赔偿标准: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10个月,由社保机构支付。赔偿基数2551元×10个月=25510元。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5个月×2551元=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4个月×2551元=10204元。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510元+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为38265元+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10204元=73979元。
  • 如果被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 交通事故赔偿一般包括以下项目:
    受害人死亡的,除抢救治疗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
      计算概述
      
    1、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
      
    2、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
      
    4、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天数
      
    5、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6、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
    7、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
    8、此外,还有交通费、住宿费、直接财产损失费、车辆停运损失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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