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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从银行给别人担保了十万贷款已经过去十年了,今天银行又来催款信了,让我拒收了,那时候是贷款人请行长喝了酒之后办理的贷款,最后把我父亲叫去签了个子就走了,现在还有担保责任吗?以前收过两次信,这次没收,邮递员说下次就下传票,根本没有担保能力!我父亲从银行给别人担保了十万贷款已经过去十年了,今天银行又来催款信了,现在还有担保责任吗?

银行 2019-06-15 10: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在贷款中,为了保证自己的风险降到最低,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为借贷法律关系进行担保。一般情况下,贷款人会要求借款人找其他人来为其担保,从而保证在借款人无法还款是还可以找担保人主张权利。
  • 合同中的担保人,应当承担在债务人不履行合同时,代为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具体责任承担方式,区分下列情形确定:
      
    1、一般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就债务人的财产强制执行后,仍不能履行的,由保证人承担履行责任。
      
    2、连带责任保证的保证人,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
  •   《担保法》第十七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 首先 买房要贷款的话 需要卖方同意 然后 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 携带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买方的收入证明 银行流水 卖方的房产证 契税发票购房发票到银行办理贷款 贷款受理后 买方将首付款打给卖方 不打也行 双方协商 银行在受理贷款业务后 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下达承诺函 这个承诺函非常关键 卖方需要收好 因为这是你拿钱的证明 承诺函一下 双方便可以去银行办理过户 到时候需要银行给您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出面才行 并且带着承诺函过来
    在承诺函下达之后 银行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卖方放款 到时候即使卖方的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了 但现在是银行给您钱 买方去还贷款 所以您完全可以放心 除非银行倒闭 即使更糟 买方不还款跑了 银行追查的也是买方 跟您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所以完全没有任何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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