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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因为涉嫌盗窃罪现在已经被行政拘留。案件是朋友去山里做工,有一个沙石厂,该石头厂原老板已经走了2年多了,该石头厂的地上堆放有很多铁块,都已经生锈得很厉害的,朋友以为是没有人要的了,就搬了一个去买,当时他搬的时候也有路人经过,但都没人说,所以他更加以为是不要了,之后他经过那里工作时候一起搬是搬了5次。直到公安到家抓他,他都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等抓回公安局,办案的说了他才知道自己涉嫌盗窃了。 像他这种情况具体会怎么样?朋友因为涉嫌盗窃罪现在已经被行政拘留。他都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办案的说了他才知道自己涉嫌盗窃了。

刑事辩护 2019-06-25 07: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向司法机关了解案情,会见犯罪嫌疑人,搞清事实,才能正确告诉你结果,并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辩护!争取取保候审和从轻处理!关在里面的人是非常希望得到外面的人情况和帮助。
    唯一能做到的就是律师。

  • 1、取保候审需要有一定条件限制的:比如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依法应当逮捕,但因患有严重疾病,不宜逮捕的等。要想取保候审,需要证明存在上述情形。
    2、如果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一般情况下应判处有期徒刑,但由于数额较低,从理论上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 朋友涉及盗窃罪应当根据盗窃数额定罪量刑: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被行政拘留后,,如果对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行政诉讼。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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