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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公养了30几年的鸭子??养殖场有500平方米?鸭子有7000千只左右??一直没有办理相关证件,现在政府通知说违建要拆除,我们也去政府问过能不能补办证件,政府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说现在没人办理这些证件?镇里每个村的养殖场也都没办理的,就不给我们办理.这种情况下?如果政府强拆的话?能不能要求亏损补偿呢??1、政府答应每只鸭子赔5元,对于养殖场拆迁亏损不给补偿)??2、政府也同意我们在其他地方重新搭建养殖场,但我们要求重新给块土地的时候,他们又不搭理我们。能不能补办证件,能不能要求亏损补偿呢?对于养殖场拆迁亏损不给补偿)

拆迁补偿 2019-06-02 12:0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首先要明确的是,有关部门要求拆除违法建筑属于一种行政处罚行为。依据规划法的规定,违建行政强拆的执法部门应该是市政府规划管理部门,但各个城市为了便于统一执法,往往通过委托的方式将这一执法权交给城市行政执法局或城管局这些部门,具体要看政府各部门的行政职能。拆除违法建筑的一般执法程序是:
    1、执法部门下达书面的整改通知书或限期拆除通知书或行政处罚文书,在文书上会告知你违法的事实、处罚的依据、限期拆除或整改的时间、对处罚不服的诉讼或复议申请时间和部门等内容,而且文书上要有执法单位的公章,执法人员在送达文书时必须是两人以上,而且必须将文书送达给你或你的直系亲属(你是否签收不是必须的,只要送达就可以),如果你的违法建筑未处于使用状态,个别城市也允许现场张贴送达(这种送达方式的合法性本身就存在争议);
    2、强制拆除的部门,既可以是执法部门,也可以是法院,但如果涉及到罚款的话,则必须由法院执行。
  • 违建房门店有营业执照的拆迁补偿,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和企业拆迁补助费,具体以当地拆迁政策为准。一般补偿方法:  
    1、搬迁前期费用和搬迁过程中发生的停工费用、机器设备调试修复费用以及物资的拆卸、包装和运输、解聘员工补偿费等费用。  
    2、基于拆迁政策发生的奖励费用,包括速迁费、拆迁奖励费等。需要看到拆迁协议,才能确定拆迁是否合法,以及能索要哪些赔偿。  
    3、拆除非住房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也将得到补偿:  
    (1)拆迁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在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按照所涉及的在册工人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给予一次性最低工资补偿。  
    (2)其中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补偿6个月;过渡期18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补偿10个月;由于拆迁人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从逾期1个月起每逾期1个月,补偿1个月。  
    (3)拆迁房屋造成停租的,按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所载明的租金标准的50%补偿,直至回迁。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二十二条对养殖场拆迁补偿进行了规定 国家建设征用土地,建设单位应支付土地补偿费、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如下:
    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 六倍计算;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五倍计算;3.征用柴山、滩地、水塘、苇塘和其他有收益的非耕地,按该土地年产值的三倍计算;4.征用宅基地按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计算;房屋由建设单位另行征地移迁重建的,原宅基地不 再给予补偿;5.征用无收益的非耕地,一般不予补偿。
    二、青苗和附着物补偿费 1.青苗补偿费,一般按一季农作物的产值计算;能收获的不予补偿。多年生经济林木,可以移 植的,由建设单位付给移植费;不能移植的,由用地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或作价收购;2.房屋拆迁,按房屋结构、面积、新旧程度,给予合理补偿; 违章建筑物和开始协商征地后突击抢栽的树木、突击抢建的建筑物,不予补偿;3.农田水利工程及机电排灌设施、水井、人工鱼塘、养殖场和电力、广播、通讯设施等附着物,按照实际情况付给迁移费或补偿费 。以上是天津养殖场拆迁补偿标准,请采纳。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国有土地拆迁补偿,具体包括以下几个部分,第一个部分是土地补偿费。这个要按照徒弟的面积进行补偿。第二部分要补偿土地上的附着物费用和青苗补助费用,附着物就是指土地上的房屋等,如果要拆迁房屋的,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进行补偿,是以市场价值为标准。
    第三部分是搬迁费用和补偿安置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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