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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男朋友是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合沟镇的他们家有两个男孩子在我男朋友十一岁的时候他爸给他买了一块地势当时村部也同意作为宅基地(因男朋友家有两个男孩子可是家中只有一份宅基地)那时他家没有钱也盖不起房子所以这快地势一直在这里空着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我跟我男朋友也要结婚了?他爸准备在这块地势盖房子?而他们镇上土地所所长不给盖第一次说是只给盖厂房?第二次又说是农田?我们这里根本不是农田只是树林而且后面也有住户?最后我们只好填农民宅基地审批表村里盖章了也签字同意了就是没有写年月日?可以吗?有效吗?那个土地所也要在上面签字盖章的?他们当初就不同意盖房子如果把审批表给他他有权利不给签吗?而且那个土地所所长说审批表签了也不受法律保护?是吗?自己出钱买的地势不给盖怎么办?那时他家没有钱也盖不起房子所以这快地势一直在这里空着一晃十多年过去了?我跟我男朋友也要结婚了?他爸准备在这块地势盖房子?而他们镇上土地所所长不给盖第一次说是只给盖厂房?第二次又说是农田?我们这里根本不

损害赔偿 2019-05-23 18: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农村宅基地产生的土地纠纷通常是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或宅基地归属等纠纷。比如,宅基地上的房子跟宅基地继承问题。宅基地的房子是可以继承的,但是宅基地是否可以继承:
    1、如果宅基地上没房子了,倒塌或者一直就没盖(倒塌了也不允许翻盖),那么宅基地收回,不能继承。(不要让宅基地空白,也不要让宅基地上的房子倒塌,虽然不允许翻盖,但没说不允许维修啊)
    2、如果宅基地房子还在,并且继承人符合申请宅基地的几个条件(户籍、一户一宅等),那么可以继承,但要每年缴纳一定的费用。
    3、如果宅基地房子还在,但继承人不符合宅基地申请的条件,那么也可以实现继承宅基地和农房,但同样需要缴纳费用。
  • 农村村民申批宅基地,由村委会开具证明或报批,再由镇土地管理所上报国土资源局审批。同时,村民建设房屋要符合本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要经建设规划部门批准。如果本区域内有新规划,对不符合规划的房屋建设是不允许建设的。
    建议到国土局或下设土地管理所搞清具体原因!
  • 现行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 征用土地的,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 在农村房屋买卖中,很大一部分是因为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引发的纠纷。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申请一处宅基地,农民宅基地使用权由于是村民基于其身份而无偿取得的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是联系在一起的。在一定程度上,宅基地具有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功能。
    所以,农村房屋宅基地可以在本村村民之间互相买卖流转,卖给非本村人的属于无效的买卖。  农村房屋宅基地买卖合同无效怎么办?受房价或者其他原因的影响,总有人无视法律规定,暗地里交易,擅自与他人签订合同购买宅基地使用权。
    从表面看来,购房者占了很大的便宜,但是由于买卖合同属于无效合同,农村房屋宅基地的买卖行为不受法律的保护。因此,一旦发生纠纷则会被要求返还房屋,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这就哑巴吃黄连了。
    所以,在此建议各位想要购买农村宅基地房屋的朋友们,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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