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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A上个礼拜三晚上,我加班九点下班。天下小雨,骑电瓶车按平时上下班正常路线行了大约十多分钟,雨稍大了,我戴着的头盔罩被雨水遮挡,正当我减速时,忽见右边侧一辆白色小车,欲出驶出,我只好从非机动车道稍向左机动车道小弧度斜转了一点,前面突然出现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道间的隔离栏,来不及刹车,左小腿不幸直接撞上隔离栏,以至骨折断裂。事出突然,当我车毁倒地后,感觉自己腿部不听使唤,忍痛免强支起身体,拔打120救助,待我被救援至医院后,第一时间,就把自己如何出事故,向公司领导上级诉说。并申请工伤。但厂里领导以非他人原因撞的为由,拒绝我的工伤申请。我想询问一下律师,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属于工伤范围之内?我有如下几种原由申请工伤。1,公司上班时间长,工作性致,比较劳累。以至上下班,经常在疲愈的状况下。2,我晚上下班后,以正常路线,正常速驶,没违反交通规责正道行驶。3,在行驶过程中,由右侧街边上欲出车辆,车灯绕乱我的视线,以至于躲避不及突然出现的在机动与非机动间的隔离栏,而发生撞车事故。(注:隔离栏就只一小段,之前一直没有。这也是我撞上的原因。就把自己如何出事故,拒绝我的工伤申请。是不是属于工伤范围之内?没违反交通规责正道行驶。

交通事故 2019-05-24 13:3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保险条例》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XX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 1、首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向劳动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自己写份工伤认定申请,向当地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提交的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劳动局做出工伤认定决定
      
    4、伤者去有资质的医院做伤残鉴定(骨折的话最低也是10级伤残)
      
    5、把医院的伤残鉴定交给劳动局和用人单位,劳动局会发“工伤认定通知书”给用人单位。
      
    6、单位开始赔偿,主要包括伤残补助金、医疗费。
      
    7、每月20日-30日办理工伤保险手续。
  • 进行工伤认定需提供的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你可以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时效为一年。
      由于你和公司未签订劳动部门,你要先搜集证据证明你和单位存在劳动关系才能进行工伤认定。你可以提供如:进出公司的门卡、饭卡、工资条、工作服、暂住证、表彰或处罚决定等。也可请同事或者你在工作期间接触过的客户提供证人证言,出庭作证证明你与公司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
  • 发生工伤事故后,由用人单位、职工或职工直系亲属或工会准备法律规定的材料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首先,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有被诊断的职业病时,用人单位应主动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的一年期间内没有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也可以申请。
    注意申请的机构是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而不是安全监察部门或社会保险机构。在按照规定是省一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时,按照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
    在申请时准备的材料有:记载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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