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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同居有孩子的话会被判刑吗?如果上法院,会判大概多少经济赔偿

离婚 2018-06-12 13:58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1、非法同居关系自行解除。如属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可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同居期间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可诉讼解决。


    2、解除同居关系的子女抚养:可比照离婚纠纷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规定。


    3、解除同居关系的财产分割: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一方在共同生活期间患有严重疾病未治愈的,分割财产时,应予适当照顾,或者由另一方给予一次性的经济帮助;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符合继承法第十四条规定的,可根据相互扶助的具体情况处理。

  • 1 非法同居现在已经不是法律术语,而是社会概念。现在的婚姻法只有“同居”的术语。
    2 无配偶者同居法律不管。
    3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同居,是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也是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
    4 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同居,构成事实重婚,产生如下法律后果:
    a 重婚无效
    b 是法院判决离婚的法定理由
    c 是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的法定理由。
    d 构成重婚罪的,处以刑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也就是说非婚生子女能要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离婚孩子判给谁主要受到男女双方经济能力,孩子岁数,孩子意愿等等。

    一般两岁以内的孩子判给女方,对于两周岁以上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 你好,如果你们不是夫妻关系的话则法律不太可能支持你的损害赔偿要求,因为男女婚恋自由,同居关系没有法律强制保护,所以在同居期间女方与他人有了小孩也是她的自由,只是可能受到道德谴责。但如果你们是领了结婚证的合法夫妻关系,则可以起诉要求得到赔偿,还可以要求对方少分家产,具体赔偿多少还要结合案件具体情况和当地生活水平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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