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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前夫不答应给孩子跟改名字,我可以起诉他吗,

离婚 2019-05-27 10:5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关于离婚孩子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二、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三、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

    四、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
  • 无法单方面决定给孩子改姓,即便通过某些渠道改了,他也可以要求公安部门改回来。
    相关法规: 公安部《关于父母离婚后子女姓名变更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指出“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者协商未达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实而取得子女姓名变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复其子女原姓名且离婚双方协商不成,公安机关应予以恢复。

    你若想给孩子改姓,只有两个办法:
    1 与对方沟通,取得对方同意,这个现实生活中比较难,但事在人为,你可以试试。
    2 孩子10岁以后,他要是自己想改姓名,法律上是允许的。
  • 离婚子女改名字手续:需要另一方同意,否则派出所不会给办理。
    双方虽然离婚,但是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双方离婚而改变。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也就是说,孩子姓名的变更,也应由父母双方协商一致。父母离婚,任何一方无权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其次,根据《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的的若干意见》第19条规定,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育费。父或母一方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责令恢复原姓氏。
  •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发现前夫有隐瞒财产等上述情况后,有权要求再次分割,时效为两年,起算点为财产发现之次日起算,而非离婚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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