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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十年单位没签合同本人不想干了单位有什么说法吗

合同纠纷 2019-05-21 13:02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公司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纳社保
    1、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补缴社保。

    2、前提是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工资条、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等(其中有公章的工作证、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有你名字和公章的文件,有一个足以证明劳动关系);

    3、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携带劳动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工商注册信息!

    5、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

  • 1、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如果同单位不能协商解决,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无论在什么场合下,只要涉及到权利义务都需要签订一份合同,以此来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签订合同有利于保障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如果没有签合同,很可能会导致双方协议不成立,或者日后一方反悔违约给另一方带来损害,所以进行民事行为过程中比如租赁、雇佣、借贷等等都要签订合同。
  • 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辞退员工的,应当按照每工作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的标准补偿,若未提前一个月通知的, 还应当补偿一个月代通知金。如果没有法定理由无故辞退的,补偿标准应当翻倍(即按照每工作一年补偿2个月工资标准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规定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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