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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网上聊天认识一个本地的女同志,没几天就陪其出去办事,回来后被其老公发现,非说我两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当时其老公就打伤了我,我报警,当晚其老公频繁到我家敲门,发短信恐吓,威胁,敲诈勒索,到我单位闹,一连好几天了,我报警,也无济于事,我确实与此女同志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我该怎么办呢非说我两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当时其老公就打伤了我,我报警,我确实与此女同志没有不正当男女关系

综合法律 2019-07-01 07:5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如果有人给你发短信威胁你安全的,已经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涉嫌“威胁”,你可以报警,公安机关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1项的规定,对以发短信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人作出处罚的。至于你给别人做了网站,他不支付你报酬的行为,你也可以依法起诉,要求支付你应得的报酬。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短信恐吓罪相关规定如下: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你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可以报警,还可以求助当地居委会、妇联等机构。  详见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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