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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在公司的合同还有几天就到期了,公司也没跟我续签合同,等我合同到期时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9-09-16 06:23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没续签劳动合同的情形,不存在所谓的是利是弊,如果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依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二倍工资。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计算: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合同中约定合同有效时限的,合同过了有效时限合同自然失效。合同的失效只是合同中约定条款的失效,不影响合同本身有效部份的继续执行,即合同失效后一些应该按《民法通则》和公序良俗来处理合同失效后的后续事宜要继续办好,不可一方利用合同失效侵占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即对合同中没有约定的事宜应按公序良俗来协商处理。

  • 1、劳动合同续签,第一次续签时长可以由双方约定的。第二次续签时,如果劳动者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2、《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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