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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套房子,是我买的,房产证是我一个人的名字。我想把我儿子名字加上,要些什么材料怎么办理

离婚 2019-06-19 15:27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办理房产典当需要哪些材料,  
    (一)私有:  
    1、房屋所有权证;  
    2、夫妻双方身份证(属多人共有的,所有权人均出示身份证和签字盖章);  
    3、户口、结婚证(或离婚证),单身需证明;  
    4、契税完契证;  
    5、发票;  
    6、购房协议书(房改房);公证书(房改);  
    (二)公有:  
    1、介绍信;  
    2、营业执照;  
    3、房产证;  
    4、法人委托书(加盖公章法人代表私章);  
    5、法人代表和经办人身份证;  
    6、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须或股东大会决定。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房产典当注意事项  
    1、寻找实力强,信誉好的公司合作,有保证,可以有效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2、此种融资方式比较适合中短期的资金运作,因为利息要高于银行贷款。  
    3、对于只有一套房产的个人谨慎选择此种方式,而且负责的典当行会做风险评估,如果有一定风险,可能会拒绝你的典当要求。  
    4、要记得及时还款并与典当行沟通,以免忘记还款,影响房屋正常使用。
  • 婚后房产证上加名字: 夫妻婚后购麦的房产,如果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现在想把对方的名字也加上,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份身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费用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 整栋房产证叫大证、大产权房。小区套房房产证叫小证、小产权房。在实际的权利行使上,两者是没有质的区别。开发商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才能办理买房人的房屋产权证,该过程也被称做产权的“转移登记”,购房者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办理房屋产权证。
  • 结婚后,夫妻一方用婚前个人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结婚后继承或赠与所得房产,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个人所有的房产离婚时不予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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