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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在桂林订了一套二手房,交了1万诚意金,中介开据收条写的是定金,我现在不想要房子了,她能把订金退给我吗我在桂林订了一套二手房,中介开据收条写的是定金,我现在不想要房子了,她能把订金退给我吗

诉讼 2019-05-29 20:2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给付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给付方,接受定金的一方称为定金接受方。作用性质
    1、担保合同履行,属于债的担保。
    2、证明合同成立。具有相对独立性。 
    3、有预先给付的性质
    4、定金属于违约定金根据合同法,定金不得高于成交价的20%。定金发生后,如果卖方违约,将双倍返还给买方,如果买方违约,定金不退。

  • 一、定金定金是什么?定金是指在买卖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俗称保证金。定金是可以拒绝的!定金数额由当事人自由约定,但不得超过房产总价款的20%。也就是说,当对方索要更多的定金时,你是可以直接提出异议,当场回绝的!是否能退?假定甲方是付定金方,乙方是收定金方,如果甲方违约,乙方可不退定金,如果乙方违约,双倍返还定金。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的是,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在定金合同中约定好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二、订金什么是订金?订金是指在买卖双方达成初步协议之后,签署正式合同之前,买方交付的一部分款项,带有预付款性质,没有担保作用,不能证明合同成立,不具有违约赔偿的性质。订金是否能退?付订金意味着你拥有对这套房子的优先购买权。如果最后你买了这套房子,订金作为总房款的一部分;否则,不管是哪方违约,订金都要原数返还。(可退!可退!可退)有法律效益吗?订金不具担保债的履行作用,不具有法律效应。
    三、意向金什么是意向金?意向金是指有中介介入。买方有意购买房产的,交付意向金给居间方,然后中介将意向金交付给卖方后转为定金。在中介将款项交付给卖方之前,仍可以反悔;否则,按照有关定金的规定处理。意向金可以退吗?根据《合同法》第427条的规定:居间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从事居间活动支出的必要费用。因此中介居间不成,不得罚没意向金。有法律效应吗?实际中有的中介会约定买方一旦交付了意向金,和卖方见了面洽谈后意向金就转化为中介费用。这种意向金条款违反法律规定,是无效的。注意事项:需要注意的是,买方与中介在委托购房协议书中约定意向金之时,要约定意向金转化为定金的条件(约定一旦买方没有看好房子不准备购买时,意向金就要如数返还,不得作为中介费用罚没)。
    四、认筹金什么是认筹金?认筹金是指开发商正式销售前让购房者缴纳的费用,缴纳了“认筹金”之后,购房者不仅可以获得一定折扣的优惠,还可以获得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等到楼盘正式开盘销售时,“认筹”的购房者再以“优先选择”的顺序选房。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什么?认筹金”的实质作用是让开发商在开盘前得到的大笔资金并在短时间内收回大笔资金,解决开发商的资金问题。认筹金可以退吗?认筹金无法律效应,如果最终没有选中理想的房屋,认筹金可退。
    五、诚意金诚意金与认筹金类似,都是通过收取一定金额的钱,向买房的人承诺一定的优惠,并以此确定购房者的先后顺序,但是,诚意金更相当于一种营销手段。同样,诚意金也不具有合同效力,不受到法律保护。综上所述,订金、认筹金和诚意金应该都是可以无条件退款的。但是,即使是这样,签订任何文书条款时也必须谨慎。无论缴纳认筹金、诚意金、订金还是定金前,都应当查看该楼盘是否已取得了《预售许可证》,是否已具备了销售条件。对于内部认购等无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的项目,因本身不具备销售条件,因此任何情况下定金都可退。
  • 买方支付了定金之后,有可能会由于一些原因而无法履行定金合同,因而产生违约行为,而卖方也有可能在接受定金之后,发现房屋价格上涨而不愿意再出售房屋而产生违约行为。这时,如果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那就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  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在商品房交易中,所说的订金与定金在法律上是有明显区别的。定金是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是合同当事人为确保合同的履行而自愿约定的一种担保形式。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我国《担保法》还规定:定金应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得超过主合同标准额的20%。当事人一旦以书面形式对定金作了约定并实际支付了定金,即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另一方面,定金作为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担保法》中规定:担保合同(即定金条款)是主合同的从合同,若主合同无效,定金条款无效(另有约定的,按约定)。
    换言之,若合同无效,定金条款亦无效,收受定金的一方应返还定金。如一方过错造成主合同无效,过错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而不是没收或双倍返还定金了。  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并不具备担保性质。
    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合同违约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值得一提的是,签订正式的房屋预售契约之前,买卖双方签订的有关认购书(或称意向书)并不是房屋买卖契约,不具备房屋预售契约的法律效力,只是一份广义的合同。
    若认购书中有定金条款,则若购房者在签订认购书后反悔,发展商有权没收购房者的定金;若发展商违约,不与购房者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则购房者有权要求发展商双倍返还定金。如果认购书中约定的只是订金,那么就不具备定金的法律后果了。
      由此可见,定金与订金无论是从内容上还是法律后果上都有明显不同,在签订购房合同时,购房者应对此有充分的理解,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慎重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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